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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天津交警识破“碰瓷”伎俩

年关将至,“碰瓷”者为了赚“快钱”蠢蠢欲动。滨海新区交警识破一起“碰瓷”骗局,同时提示驾驶人,一定要自觉文明守法行车,别给“碰瓷”者留机会,如果发生事故后感觉有疑点,应立即报警,切勿“私了”。

1月11日1时37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杭州道大队接到报警,在福升园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在现场了解到,徐某驾驶的奥迪牌小客车与任某驾驶的现代牌小客车,在兵营路与崇德道交口发生交通事故后,徐某驾车逃逸至福升园小区门口,任某将徐某车辆截停,徐某车内三人与任某车内三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了肢体冲突,徐某随后弃车离开。

杭州道大队办案交警在对两车接触痕迹进行勘验,并听取了任某陈述事故经过后,觉得案情存在诸多疑点,随即将双方车辆暂扣,展开深入调查。

在对任某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其证言存在诸多漏洞,比如出行目的不明确,且在多个地点长时间逗留,对事发过程的描述含糊其辞,还有很多问题,他都无法作出明确回答。

这些情况更加深了办案交警的怀疑,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后发现,任某驾车从塘黄路某饭店一路尾随徐某驾驶的小客车,行至兵营路与崇德道交口。在徐某车辆右转弯期间,任某从其车辆右侧借用便道故意撞击徐某车辆,而后任某又针对徐某“肇事逃逸”的情节索要3万元修车费。

在掌握了诸多证据后,交警联系到事发属地公安新河派出所共同传唤任某。在铁证面前,任某不得不承认其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碰瓷”的事实。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目前任某被移交至公安新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要有效防止“碰瓷”,驾驶人首先要做到自己文明守法行车,防止因“理亏”而“钱亏”。同时,安装行车记录仪也可以有效防止“碰瓷”。

驾驶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首先应下车查看,如果发生了人与车之间的事故,倘若被撞的人没有明显的外伤却张口就索要赔偿,驾驶人一定要坚持报警等待处理。如果真的碰到了“碰瓷”,驾驶人也不要惊慌,应立刻报警,用相机拍照取证,千万不要“私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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