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账肉款难追回 法官火眼定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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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帮我这种本小利薄、挣辛苦钱的普通老百姓,要回了赊账多年的肉款。”肉类经营者张某在向高新区中心法庭常红旭法官送锦旗时感动地说。
原告张某长期为被告荣某供货,自2015年起荣某陆续拖欠肉款16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荣某承认其中9万元是自己拖欠,但2019年8-9月的肉款7万余元是自己的老板杨某与王某所欠,与自己没有关系,而杨某与王某以种种借口推脱还款。原告索要无果,面临经营困难,将三名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所欠肉款16万元及利息损失。
在调解阶段,荣某当场给付了所欠的9万元,而被告杨某与王某自以为原告无法取得其拖欠肉款的直接证据,仍拒绝还款。但庭审中原告提交的三段录音、收货单,结合原、被告当庭陈述及双方交易习惯,并参考被告荣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法官认为证据链完整,能够认定被告杨某与王某尚有7万余元肉款未支付,因此依法判令被告杨某与王某支付原告肉款7万余元及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与王某自动履行了义务。(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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