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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执结 涉黑恶赔偿旧案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化,津南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的执行力度,深入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局通过深挖财产线索,精准有效打击,妥善执结两起涉黑恶赔偿旧案。

高某和刘某为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受害人,被告人王某等七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高某、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六万余元,但被告人仅赔偿到位25000元。两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因诸被告人均被羁押,并无经济来源,经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网络财产、公积金等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两案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未能执行到位。

随后,承办法官持续深挖彻查黑财线索,再次对各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地方性银行进行网络查控,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情况进行调查。经过无死角摸排,发现其中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县新增房产一处。

再经核实,目前王某已刑满释放,具有一定履行能力。几经辗转,承办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起初,王某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直到承办法官准确说出了其名下房产的坐落地址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王某才通过亲属将剩余案款三万余元交至法院,目前已将款项发还给两名被害人高某和刘某。至此,津南法院将两起本已终结执行程序的赔偿旧案妥善化解,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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