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宜里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其中的三号楼和六号楼是当年安置红桥区丁字沽二段拆迁群众的住宅楼,属于公产房,居民们手中也都持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近几年,随着公产房鼓励购买自住产权政策的出台,不少居民也准备将自家房子的产权买下来。小区从五、六年前就启动了办理购买产权的事宜,但是三号楼和六号楼的居民在上交完资料后却石沉大海了,原因是这两栋当年用于安置购买的房屋大合同找不到了。居民们很着急,多处反映,经过一番努力找到了房屋的开发商,而且经过确认房屋的初始登记也是开发商,但仍需红桥区住建委确认当年购买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后,才能办理后续手续。历史资料始终没有找到,又历经机构改革,区住建部门更是担心涉及国家资产流失,于是买产权的事情被一年又一年地拖了下来。
按照常理来讲,房屋的销售合同一份保存在开发商手里,另外一份保存在购房人的手里。但目前一式两份的合同都找不到了,这责任在谁呢?“通过对富宜里房产的调查和梳理,极有可能是当年的红桥拆迁站出资购买的房屋使用权。历史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存在不规范的地方,造成了资料的遗失,我们确实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红桥区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李冬介绍说,“2014年红桥区房产总公司组织房屋管理三站,按照当时的房改购房政策,对老百姓先行购买自住房产权进行了登记。只不过当时的房管站不了解富宜里的产权问题,所以造成了2014年登记以后,群众迟迟买不了产权。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方面,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没有真正地把老百姓的事情当做一件大事来办。”
居民从2019年7月份开始多次找各部门协调,当时得到的反馈是年底前会解决。但时至今日,过去了一年多,购买产权这事仍无任何进展,这期间又遇到了哪些阻碍呢?对此,李冬表示,问题的关键还是富宜里三号楼和六号楼的产权来源不是很明晰。“考虑到这两栋公产房的特殊性,下一步我们准备继续对接房子的产权单位以及不动产登记的管理部门,如果确实找不到,将报请区政府批准,将这两栋房子移交给产权单位,确保明年上半年解决百姓诉求,协助群众办理购买自住房产权的相关手续和事宜。”(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