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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狠抓落实 多部门立行立改解民忧

本期《百姓问政》聚焦“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后,基层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知重负重、担难担险,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针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垃圾分类推进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展开问政。

坑塘变成垃圾站 无人管

静海区沿庄镇东禅房村,曾经是静海区多年的文明村。不过,近些年村内开始出现乱投乱倒垃圾的情况,在村西头儿的一个上千平方米的大坑塘周围,有多个垃圾倾倒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被随意倒在坑塘边,随着水流漂向坑塘内,坑塘里的水变得污浊。

曾经有村民通过政民零距离平台反映东禅房村坑塘疏于管理、垃圾成堆的问题。沿庄镇政府在今年5月份作出回复:镇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进行核查,并积极与村委会研究解决方案,通知村委会抓紧清理坑塘内垃圾,已经打捞完毕。但是六七个月过去了,各种垃圾还在坑塘里漂浮,随意倾倒的现象仍然存在。

立在坑塘边的河长公示牌,显示的是旧信息,人们无法通过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各级坑长、河长,以及职能部门不能有效监管,致使该点位被下过多次整改通知,但问题始终无法根治。

记者:这个牌子有什么样的意义?反映了什么问题?

静海区沿庄镇镇长 李睿:它应该是给老百姓的公信牌,让老百姓能够直接联系到镇级河长,包括村级河长和坑长,能够及时反映一些问题。作为当地镇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有责任的,也说明镇一级、村一级的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

记者:作为镇级河长,职责是什么?

李睿:是负责区域里河长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河道的巡查、监管、保护,督促村级河长落实他的一些职责,保证河道坑塘干净整洁。

记者:职责履行到位了吗?

李睿:履行得还不到位,还需要加大力度履行职责,另外督促村级河长,落实其职责,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记者:今年5月份,镇政府在《政民零距离》平台上进行过一个回复,当时说已经清理完毕,但是半年的时间过去了,现在这样的景象怎么解释?

李睿:确实是镇政府组织村里面进行了清洁,但是后续主要是在监管机制上面跟进不足,只注重了整改,没有注重监管,导致问题出现了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压实各级包括我个人、村级、坑长三级的责任。

记者:村级的河长是这个村的村委会主任,他说“都是一个村的,好意思罚吗”,这样的“不好意思”,说明了什么问题?

李睿:说明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敢较真碰硬,而是保持一团和气。下一步这是需要整治的,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下一步重点从思想上要抓落实,搞整治,确保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记者:东禅房村一号坑这么多的垃圾,水务部门了解吗?

静海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金水:在9月份已经专门下了整改通知,但是整改以后又迅速出现了反弹,这说明各级河长尤其是村级河长,在履职尽责方面还有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河长办在督查落实督查任务、进行跟踪检查方面还存在着不到位和缺陷,三是在机制方面、在形成整体合力方面还有欠缺。

记者:接下来怎么样去牵好这个头,让河湖长制真正地做到有名又有实?

杨金水:一是长效,二是常态。首先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到年底之前,对全区2776个河长坑长的公示牌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一些信息需要更新的马上更新。第二按照问责办法,对相关的点位、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第三就是从抓长效抓常态方面,提高村级河长履职尽责的能力。

记者:要强调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责任落实的一个闭环体系,在东禅房村一号坑的问题上,这个闭环体系形成了吗?

静海区副区长 罗振胜:干部在工作的推动落实方面还有非常大的距离,结合12月10日在全市召开的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的警示大会上的要求,目前还存在着几方面的不足。首先是形式主义,就是河长办公示牌的问题,河长巡河没巡河?是否发现问题?甚至发现了问题却根本不敢触碰,就是一种形式,为了应付而应付。包括各个部门在职责的认识上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非常严重,从村里到镇上到职能部门,视而不见。村里村干部看见了,碍于人情不敢触碰,这是好人主义典型的作风,今后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反思,确确实实把事解决到位。

垃圾分类推进缓慢 难落实

在静海区静海镇的东城里小区,记者看到这里只配备了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缺少了可回收物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有的楼栋旁,虽然有两个垃圾桶,但其中的一个垃圾桶被放在较远的位置,盖着盖子,不能方便使用。

记者采访中发现,为了图省事儿,减少倾倒次数,垃圾清运人员根据不同楼栋居民产生垃圾总量的不同,自行减少了一个垃圾桶的使用。不仅如此,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她还把分类垃圾桶里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而且无法做到密闭无渗漏运输。

在这个小区,垃圾分类推进缓慢,宣传落实不到位。小区保洁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对何时实施《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然不知,街道工作人员也在等待区城管委的通知。

记者:这个小区短板是什么?

静海区静海镇镇长 杨贵明:首先是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没有,第二个是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第三在垃圾转运当中,垃圾混合运输,没有分类实施。

记者:12月1日开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但是无论是居委会还是镇里面工作人员,大家还在等。

杨贵明:垃圾分类工作在11月份搞了20多次宣传和培训,静海镇也配备了1万多个垃圾桶,分配到各个小区,但是在落实当中,工作人员还是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说明还缺乏工作的认真劲儿,没有压实工作责任。

记者:居委会人员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什么时候实施都不知道。

杨贵明:在工作当中,特别是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没有认识到,没有宣传到,自身就没有做到怎么能再要求居民去做到呢?下一步对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

记者:静海镇几位工作人员都是一个等的状态,等的是什么?

静海区城管委党委书记、主任 罗松新:城管委作为主责部门和牵头单位,工作上有一些不到位。12月1日以前进行了宣传,但是在宣传的效果上,只是在面上宣传,但是在一些细节的指导上,在一些具体的操作上,与老百姓面对面的交流上有欠缺。虽然现在把基础的设施摆放到位了,但是老百姓怎么使用,他们心里没底,甚至有的不明白。

记者:城管委能牵好头吗?具体要怎么样狠抓落实?

罗松新:相信在各部门支持下,通过自身努力,一定能够牵好头,而且必须要牵好这个头。一定要和属地政府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邻里服务中心、还有督导员的作用,通过培训的形式,让他们了解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共同教育引导群众,一起推进这项工作并做好做实。

记者:《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怎么样能够真正地落地落实?

静海区副区长 罗振胜:连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保洁人员都不知道垃圾分类的时间节点,且垃圾分类的必要性也没有认识到,说明从自身都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更谈何对老百姓的宣传发动,在这方面做得非常不到位。第二在一些车辆的配置和垃圾桶的配置以及督导员的配置方面,也非常不到位。虽然12月1日正式实施了,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各项工作准备都不到位,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存在着畏难怵头情绪。接下来城管委牵头,各乡镇部门抓紧推动落实,到年底之前一定要完成建成区的垃圾分类的全覆盖,包括从源头的督导、垃圾桶收运处理等工作,同时要推动垃圾分类10个示范村的建设。(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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