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天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动员全市党员干部“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12月24日晚播出的《百姓问政》节目,结合记者在红桥区发现的问题,展开了问政。
买不来的房屋产权
富宜里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其中的三号楼和六号楼是当年安置红桥区丁字沽二段拆迁群众的住宅楼,属于公产房,居民们手中也都持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近几年,随着公产房鼓励购买自住产权政策的出台,不少居民也准备将自家房子的产权买下来。小区从五、六年前就启动了办理购买产权的事宜,但是三号楼和六号楼的居民在上交完资料后却石沉大海了,原因是这两栋当年用于安置购买的房屋大合同找不到了。居民们很着急,多处反映,经过一番努力找到了房屋的开发商,而且经过确认房屋的初始登记也是开发商,但仍需红桥区住建委确认当年购买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后,才能办理后续手续。历史资料始终没有找到,又历经机构改革,区住建部门更是担心涉及国家资产流失,于是买产权的事情被一年又一年地拖了下来。
按照常理来讲,房屋的销售合同一份保存在开发商手里,另外一份保存在购房人的手里。但目前一式两份的合同都找不到了,这责任在谁呢?“通过对富宜里房产的调查和梳理,极有可能是当年的红桥拆迁站出资购买的房屋使用权。历史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存在不规范的地方,造成了资料的遗失,我们确实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红桥区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李冬介绍说,“2014年红桥区房产总公司组织房屋管理三站,按照当时的房改购房政策,对老百姓先行购买自住房产权进行了登记。只不过当时的房管站不了解富宜里的产权问题,所以造成了2014年登记以后,群众迟迟买不了产权。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方面,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没有真正地把老百姓的事情当做一件大事来办。”
居民从2019年7月份开始多次找各部门协调,当时得到的反馈是年底前会解决。但时至今日,过去了一年多,购买产权这事仍无任何进展,这期间又遇到了哪些阻碍呢?对此,李冬表示,问题的关键还是富宜里三号楼和六号楼的产权来源不是很明晰。“考虑到这两栋公产房的特殊性,下一步我们准备继续对接房子的产权单位以及不动产登记的管理部门,如果确实找不到,将报请区政府批准,将这两栋房子移交给产权单位,确保明年上半年解决百姓诉求,协助群众办理购买自住房产权的相关手续和事宜。”
消失三年的消防设施
西青道14号楼已经建成四十年了。居民反映,楼道里的消防设施一直不全,现在消火栓箱柜里都是空的。追查原因,2017年旧楼改造时,曾经为楼里补建了消防设施,但是需要街道来明确消防设施的接管单位。由于一直没有明确谁来接管,所以虽然消防设施都买了,但却没有安装。负责明确接管单位的应是属地街道,虽然小区有准物业管理,但街道却认为,消防设施的接收应该由房屋产权人(河北区乌江里房管站)负责。正是由于始终无法明确谁来接管,楼里的消防隐患存在了三年之久。
“目前西青道14号楼的主要问题,是还没确定接管的单位。从历史上来看,这个房子目前的管理单位是河北区乌江里房管站,但与乌江里房管站进行过多次的沟通和协调,对方拒绝接收消防改造的设施和设备,所以造成了迟迟没有移交。”红桥区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李冬介绍说。
既然消防设施没有移交,那么现在应由谁来接收呢?《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接收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明确旧楼区经提升改造合格的消防、电梯等设备的养护单位。从2017年旧楼改造至今,三年多的时间内,消防设施的隐患一直存在,属地街道都做了什么呢?对此,红桥区邵公庄街道办事处主任宋立军解释道:“除了14号楼,还有12、13、15共4栋楼,都存在消防设施缺失的问题,街里也很着急。街道在这方面确实有责任,我们没有抓好落实,缺少担当。不再推了,街道会把这项工作马上接过来,确保一周之内,把消防带、消防枪、水、电等一一落实,让这些消防设施时时刻刻都能用,不再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此外,会安排网格员每天巡视,保证消防设施不再丢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消防安全,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竟然拖了这么长时间没有解决,我们非常惭愧。”红桥区副区长密松介绍说,“街道必须要压实属地责任,马上把问题彻底解决,该装的设施装好,该维护的设施高标准地维护好。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也要压实。消防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此外,我们在消除隐患之后,还要研究体制机制的问题,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的监管责任,街道的属地责任,必须层层压实,而不能层层失守。确保百姓的问题能够有人管、有人治理、有人解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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