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道14号楼已经建成四十年了。居民反映,楼道里的消防设施一直不全,现在消火栓箱柜里都是空的。追查原因,2017年旧楼改造时,曾经为楼里补建了消防设施,但是需要街道来明确消防设施的接管单位。由于一直没有明确谁来接管,所以虽然消防设施都买了,但却没有安装。负责明确接管单位的应是属地街道,虽然小区有准物业管理,但街道却认为,消防设施的接收应该由房屋产权人(河北区乌江里房管站)负责。正是由于始终无法明确谁来接管,楼里的消防隐患存在了三年之久。
“目前西青道14号楼的主要问题,是还没确定接管的单位。从历史上来看,这个房子目前的管理单位是河北区乌江里房管站,但与乌江里房管站进行过多次的沟通和协调,对方拒绝接收消防改造的设施和设备,所以造成了迟迟没有移交。”红桥区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李冬介绍说。
既然消防设施没有移交,那么现在应由谁来接收呢?《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接收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明确旧楼区经提升改造合格的消防、电梯等设备的养护单位。从2017年旧楼改造至今,三年多的时间内,消防设施的隐患一直存在,属地街道都做了什么呢?对此,红桥区邵公庄街道办事处主任宋立军解释道:“除了14号楼,还有12、13、15共4栋楼,都存在消防设施缺失的问题,街里也很着急。街道在这方面确实有责任,我们没有抓好落实,缺少担当。不再推了,街道会把这项工作马上接过来,确保一周之内,把消防带、消防枪、水、电等一一落实,让这些消防设施时时刻刻都能用,不再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此外,会安排网格员每天巡视,保证消防设施不再丢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消防安全,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竟然拖了这么长时间没有解决,我们非常惭愧。”红桥区副区长密松介绍说,“街道必须要压实属地责任,马上把问题彻底解决,该装的设施装好,该维护的设施高标准地维护好。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也要压实。消防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此外,我们在消除隐患之后,还要研究体制机制的问题,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的监管责任,街道的属地责任,必须层层压实,而不能层层失守。确保百姓的问题能够有人管、有人治理、有人解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