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孙瑜 信华 一名市民到饭店吃饭,不料却遭遇到了烦心事,工作人员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直接将结账金额进行四舍五入。虽然钱不是很多,但多少让人有些别扭。
■ 读者投诉
几天前,和朋友一起来到位于银河购物广场的一家饭店吃饭时,何先生发现结账单明细与实收金额有出入。“我按结账单上明细算了一下是38.77元,但结账单上显示的总数却是38.8元。”何先生随即询问工作人员才知道,结账金额最终以角为单位,如果遇到分就会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结账。“我倒不是在乎多收的这3分钱,如果店家提前告知或者在店中明示,也无所谓,但是这样一来,多少让人觉得心里别扭。”何先生说道。
■ 记者体验
日前,记者也找到了该家饭店,在店中环视了一圈,并没有看到结账采取四舍五入的提示。记者在店中随意挑选了一些菜品,然后称重结账。结账时,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记者他们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结账。记者的结账小票上,菜类和肉类价格分别为33.2元和29.44元,米饭2元,骨汤0.01元,总共的消费金额为64.65元。但是结账小票上显示的应收金额却是64.7元。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家饭店的负责人高先生,高先生表示,他们店采取四舍五入的结账方式原本是省去找零的麻烦,并没想以此盈利,如果给客人带来困扰,他们会立即进行更改,将所有菜品的“分”全部舍去。
■ 律师说法
窦立君律师表示,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已经罕见分币,但向消费者找补零钱也是商家不能回避的义务。从概率说,“四舍”的概率比“五入”的概率要低,总体而言,还是商家盈多亏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擅自采用四舍五入的结算方式,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虽然金额较小,但是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