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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近10万条 用证据还原犯罪事实

近日,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罪案件中,通过技术支持,用客观证据还原了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魏萌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系天津某公司员工,其伙同证人孙某(已死亡)等利用职务便利,给被害人办理业务收取相应费用,并通过不入账或者少入账的方式获取差价,达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王某离职后,仍以虚假协议与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5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95万余元。“该案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关键证人孙某已死亡,且犯罪嫌疑人王某拒不认罪,给侦查取证带来极大挑战。”对此,魏萌向该院检务保障部提出技术检验申请。通过技术手段,该院检务保障部对涉案两部手机进行数据恢复,提取微信语音聊天记录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近10万条,找出证据并固定。最终,法院对王某以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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