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八五”普法作了全面部署。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就《规划》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规划》出台的重要意义?
自1985年“一五”普法开始,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连续开展了七个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全社会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普法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长期基础性作用,为我市法治建设夯实了根基。2021年至2025年,是我市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努力实现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规划》。
《规划》全篇1万余字,紧跟中央规划决策部署,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了7大部分31方面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内容更加充实,特色更加鲜明,把握更加精准,为今后五年普法工作确立了“时间表”和“施工图”。可以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制定和实施《规划》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市根基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高质量、高水平地推进《规划》落实落地,必将为构建起符合天津实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再创天津新辉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规划》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规划》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开创天津普法工作新局面,明确了未来五年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规划》强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强化普法责任制的制度约束,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实现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规划》明确到2025年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重要标志性普法成果。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规划》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普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实现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规划》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
《规划》紧握时代脉搏勇于创新,以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为重点,在全面系统谋划推进整体工作时,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
高站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必须牢牢抓在手上的重大政治任务。《规划》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既将其作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总体要求中予以明确,又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要求,将其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要求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融入学校教育、加强研究阐释、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等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多环节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法治实践越丰富、越成熟,公民才能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感知、体验法治的优越性。因此,《规划》提出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干部群众等重点对象学法,精准实施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强调通过日常行为养成、健全守法激励和违法惩戒制度等,引导人民群众通过丰富的法治实践树立对法律的尊崇,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法治实践能力。
多渠道开拓法治文化建设境界。法律信仰的养成,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滋养和熏陶。《规划》提出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融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推动法治文化与津门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完善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命名和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重要举措,进一步厚植法治天津建设的文化根基。
多领域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在基层,基层依法治理既是一个普法的过程,也是一个法治化的过程。《规划》提出基层、行业、专项依法治理和依法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任务,特别是对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夯实法治实践基础。
多方位促进普法责任落实。《规划》明确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从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入手,制定落实普法融入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大力促进法治实践中的精准实时普法。从丰富宣传形式入手,要求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建立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进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个性化普法。特别是从督促普法实效出发,要求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告普法履职情况,让社会群众来当“监督员”“评议员”,切实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规划》具有哪些突出特点?
《规划》立足天津实际,主动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不断开创普法工作新内涵。
紧扣天津实际。《规划》立足天津功能定位和工作实际,围绕实现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发挥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提出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服务全市大局、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力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出主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协同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促进区域普法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紧扣天津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出深入挖掘法律文化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津门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紧抓基层基础。《规划》首次将基层干部群众列为普法重点对象,提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具体工作举措。密切关注基层群体法治需求,提出加强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刑释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以及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宪法法律精神向基层延伸覆盖,提出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普法实效。
突出经验传承。《规划》坚持依托我市“七五”普法先进经验,加大既有的“津门普法”基层普法平台建设推广力度,提出打造覆盖基层的普法网络体系;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发展测评数据库”,突出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提出加强普法大数据研判机制建设,提升智慧普法能力。在进一步加强2个全国级和29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管理使用基础上,提出建设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发挥基地(阵地)辐射带动作用。
坚持项目化推进。《规划》彰显出操作性强、组织力强的显著特色,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导向,在中央“八五”普法规划设置四个专栏的基础上,设置十大专栏36项举措,成为实施“八五”普法的重要抓手和突出举措。专栏内容紧扣操作性和实践性,包括“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海河传媒中心法治宣传主阵地建设”“覆盖全面的法治文化阵地体系”“普法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重点工作,全力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普法标志性品牌。
《规划》如何推进任务落实?
一分规划,九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建立完善保障体系,确保各项任务高水平、高质量落实。
《规划》加强整体推进,强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人人参与、普法成果全民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规划》促进职责落实,要求建立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健全考核评估保障,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规划》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普法资源力量整合运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为做好基层普法夯实根基,有力推动“八五”普法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