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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自创区+生态城”联动创新区挂牌

8月11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海新区“打造‘自贸区+自创区+生态城’联动发展新格局”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滨海新区副区长尹晓峰发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联动创新区建设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据悉,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六年多来,改革开放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累计实施487项制度创新措施,38项试点经验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今年以来,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主体数量快速上升,截至上半年,自贸区新增市场主体6707户,增长34.9%,注册资本1855.9亿元,增长12.2%。双向投资延续增长势头,合同外资额、中方实际投资额分别增长24.7%和1.6倍。2020年,自贸试验区用占全市1%的面积创造了占全市14.76%的税收、46.3%的实际利用外资、55.4%的境外中方协议对外投资额和近1/3的外贸进出口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航空制造维修、汽车贸易等产业全国领先,生物医药、跨境电商等产业业态加快发展。

尹晓峰表示,谋划推动建设天津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考虑:一是在更大范围、统筹更多资源为国家试制度,进一步扩大政策与产业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在更多场景、更多领域开展风险压力测试,充分发挥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的作用,努力贡献产出更多改革试点成果。二是为申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奠定更坚实基础,自贸试验区建设属于中央事权,拟通过联动创新区建设,在重点区域率先开展制度创新实践,积累经验、完善功能、建立机制、锻炼队伍,从而为争取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三是创新复制推广机制扩大自贸政策外溢性。坚持可复制可推广的基本要求,在定期发布复制推广经验案例基础上,通过建设联动创新区,探索系统集中、综合配套的复制推广新模式,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服务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将重点从三个层面推进:一是延伸复制。推动将自贸试验区已经实施、效果良好、且属于天津市级事权的创新措施,进行集中复制推广。对于符合联动创新区发展定位、确实急需的国家事权创新措施,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推进。鼓励联动创新区根据实际需求,对相关措施进行再创新。二是协同创新。立足联动创新区战略定位和资源禀赋条件,推动联动创新区与自贸试验区同步开展制度创新。比如,对标RCEP、中欧CAI、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在相关领域进行风险压力测试。再比如,高新区与自贸试验区同步开展保税研发、细胞治疗临床转化应用等试点,生态城与自贸试验区同步开展数据开发应用和交易、绿色金融等试点。三是自主改革。支持联动创新区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自主开展制度创新。比如,高新区聚焦“双自联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打造世界一流产业创新中心核心引领区。中新生态城聚焦“中新合作、绿色发展”,打造面向东盟地区的自贸服务平台。

“下一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和高新区、生态城,加快推进联动创新区建设,推动联动创新区融入自贸试验区决策推动、协同创新等相关工作机制,推动联动创新区建立专门机构,建立从政策研究到任务落实的全周期推动机制,及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尹晓峰说。(津云新闻记者陈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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