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娘”想要不劳而获,于是“红娘”以介绍对象为由,以美女照片为诱饵,编织了一个“爱情陷阱”。近日,宝坻区检察院依法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马某某(女)经营婚姻介绍机构,曾给杨某某(男)的女儿介绍过相亲对象,眼看着女儿结婚成家,生活得幸福美满,鳏居多年的杨某某也想给自己找个老伴儿。2019年2月,他再次来到马某某的婚介机构,委托马某某给自己介绍一个对象。
由于马某某之前曾对杨某某的家庭状况有过了解,知道杨某某家境较好。而马某某近期正在因欠债而发愁,她在接到杨某某的委托后脑子里就迅速设计了一个骗局。马某某先以介绍对象为名向杨某某要了照片,几天后杨某某就收到了马某某发来的一张端庄美丽的女子照片,马某某称这就是要给他介绍的“张女士”,还说“张女士”已经看过杨某某的照片表示愿意交往。杨某某对“张女士”的相貌甚为满意,也希望能与其接触一下。马某某随后给杨某某发送了“张女士”的微信名片,杨某某加了“张女士”为微信好友,二人很快在微信上谈起了“恋爱”。
令人想不到的是,那位“张女士”竟然是马某某假扮的。在二人通过微信聊熟之后,“张女士”便先后以手机坏了、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孩子生病要住院等为由,多次找杨某某借钱。杨某某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每次都会欣然地将钱转账给对方。然而,每当杨某某提出要求见面、视频聊天、语音聊天时,“张女士”总会以各种理由搪塞。直到去年10月的一天,当杨某某再次向“张女士”发送视频聊天申请时又被拒绝,这才起了疑心。但他已经借给了“张女士”15万元,杨某某遂向警方报案。马某某的骗局被识破,她到案后积极退赔被害人杨某某的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日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追求幸福生活的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行事,避免自身权益受损,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