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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百姓解决更多的急难愁事

“感谢检察院帮我家解决了难题,要是没有你们,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咋过……”前不久,刚拿到5万元司法救助款的蓟州区某村村民傅某(化名)握着检察官的手,哽咽落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39项,为群众办实事1086件,很多像傅某一样遇到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的群众,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司法救助 传递温情

蓟州区村民傅某的弟弟小傅因患有癫痫需要长期服药。一次,在傅某和其丈夫劝小傅按时服药的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小傅一怒之下用家中西瓜刀将傅某夫妇砍成重伤。

“今年4月,得到我院刑事办案部门提供的线索后,我们进行了审查核实。”蓟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承办检察官王学超介绍,“傅某平时无固定工作和收入,主要依靠打零散小工挣钱;其丈夫早年因车祸导致四级伤残,无工作和经济收入,主要在家务农、照顾孩子和老人。两人平时除了要照顾患病的小傅之外,还需要抚养未成年儿子和赡养四位老人。被砍成重伤后,两人治疗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了医院3.3万元医药费,负担非常沉重。”蓟州区检察院在审查核实基础上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傅某一家进行司法救助。很快,司法救助金就发到了傅某手中。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力度,持续精准施策,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截至目前,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救助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2万元。

公益诉讼 守护民生

今年春节刚过,东丽区网格化管理中心陆续接到居民电话,反映所住小区内的电梯经常出现下坠、晃动等问题,许多居民因此不敢乘坐电梯。东丽区检察院与东丽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开展定期交流沟通过程中,该问题被反馈到检察院。东丽区检察院开展了辖区保障性住房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辖区35处住宅小区的200余部电梯设备,发现多个住宅小区的电梯设备存在安全检验合格证明过期、维护保养不规范、运行时发生较大异响等安全隐患。

东丽区检察院将发现的问题向主管行政机关反馈沟通,督促其依法履职。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电梯安全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天津检察机关还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水资源安全、小区电梯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下功夫,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把人民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坚决守护百姓利益。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7件,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98件。

积极沟通 服务百姓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津检察机关多次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建议,“开门”办检察,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

除了“请进来”,天津检察机关还通过“线上+线下”“走出去”的方式畅通与市民百姓的服务联络通道。检察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在“天津检察”App上建立联系服务企业信息平台,开通“菜单式”预约服务,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充分运用新媒体栏目,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作用,用生动细致的案例剖析,做好普法宣传。

市检察机关还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入列轮值,推行“5+8”工作法,即必须连续下沉5个工作日,利用下沉时间,深入开展“我与群众面对面”“我是法治宣讲员”等8项实践活动,推动检察人员在“沉”中接地气硬底气,在“值”中练本领强担当,增强“民生检察”实效。(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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