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开始,陆续有网民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中反映河北区隆达新苑私装地锁、私占车位的问题。记者在小区里看到,由于没有固定车位,一些居民就用地锁、杂物等占地停车。不仅如此,还有人用儿童车、汽车轮胎、铁笼子、锥形桶、破自行车等来占位。“小区没有固定车位,随便停,这些线都是自己划的。占位的东西清理过不止一次了,但还是有。”
私占车位的问题到底该由谁来治理呢?记者首先来到坐落在小区里的隆达新苑社区居委会询问情况。“不是不管,实在太多了。前两年清得比较多,但是又有死灰复燃的情况。”一位工作人员颇有无奈地说,“这个事,说白了还是和居民素质有关。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得有执法部门来没收这些东西。”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又来到了江都路街道办事处。一位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坦言:“今天我把这破椅子拿走了,明天他找木头帮子搁那,过一个礼拜再清,再过两三天还有。不是这个地方这样,哪个地方都这样。”
《条例》规定,出现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或者私自设置地锁等设施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但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对这项,他们不罚。
看过短片中执法人员的这种说法,河北区江都路街党工委书记张孝未首先开了口:“我感觉他基本上没有学习过《条例》,回去以后一定要对执法人员、党群服务中心的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条例》的相关内容以及街道要承担的职责,每一个人都要掌握,而且要把握好尺度,一视同仁。”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把用杂物占车位的问题归咎于居民素质差,对于这个问题,张孝未坦言,个别群众对街里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只是少数,不代表整个江都路街群众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宣传《条例》是街道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会把宣传教育和社区的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的创新,争取在短时间内,把这些回潮的现象消除掉,并且要保持常态化。”
“这个问题关键是看干部的作为。”河北区副区长刘广生随后说道,“第一,对于小区的问题,请街道在一周内把地锁全部清理,并且对违法相对人依法处罚,让当事人感到法律的权威性;第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街道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利用《条例》管理治理的水平;第三,要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发动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确实把长效机制落到实处。”(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