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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民,只能劝说阻止吗?河西区:拿出执法力度,该处罚必须处罚

 河西区桂江里社区附近有个小公园,是附近居民锻炼身体常去的地方。近期,有居民反映,一晚上有好几拨跳广场舞的人群聚集,影响了居民正常休息。记者发现,桂江里社区的多栋居民楼都紧挨小公园。晚上9:30左右,记者利用专业的噪音测试仪在6楼的一户居民窗口进行了测量,最高为74.9分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的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部超过45分贝。

《条例》中对广场舞扰民行为有明确规定,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屡教不改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周围居民表示:“反映很多次了,管不了。”随后,记者将问题反映给了东海派出所,民警称:“只能以疏导劝说为主,主要还是街道、物业或者居委会来牵头协调。”可东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我们也没办法,扰民只能报警。”

广场舞扰民作为“城市顽疾”,就真的没法管了吗?节目现场,公安河西分局东海派出所所长张国强认为,在民警的劝说下调小音响声音,民警走了又把声音调大,这样的管理方法太单一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必须想办法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张国强提到,在多次劝说、阻止无效后,公安部门要拿出执法力度,该处罚必须处罚。

“部分执法人员思想意识还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做到严格执法。下一步,还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老百姓知道这么做是一种违法行为。”节目现场,河西区副区长蔡宁还以银河文化社团党组织“1+1+n”的管理模式为例,指出“河西区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好的探索,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以此为借鉴,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更好抓手”。(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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