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银行卡在身边好好放着,可一觉醒来,里面的钱却被人盗刷了,这是什么情况?近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辖区内首起利用非接触式“短信嗅探技术”实施网络侵财犯罪的新型信用卡诈骗案。
所谓“短信嗅探技术”是指使用由老式手机主板、天线、笔记本电脑等硬件以及相应的软件系统等拼接组成短信嗅探设备,截获方圆500米范围内同一基站下手机用户在2G环境内发出或者接收的短信信息,从中提取机主的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等内容的短信信息获取技术。
本案中,被告人赵某伙同被告人李某先后在两处人口密集的小区租住房屋,利用网络购买的嗅探设备等作案工具,同步接收方圆约500米范围内的手机号码和短信信息。他们利用获取的手机号码登入手机App及网络平台,获取他人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等信息,再利用获取的上述信息资料登录互联网终端,盗刷被害人账户中的钱款。通过上述手段,两人盗刷被害人人民币共计73102.7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李某通过窃取手段,非法获取被害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卡号和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资料,足以让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数量巨大,其行为符合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被告人利用上述窃取的信用卡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进行盗刷使用,窃取他人银行卡内钱款,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对被告人赵某、李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五年六个月,均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当下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日益盛行,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此类犯罪作案手段隐蔽、防范难度大、挽损可能微弱,是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毒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应关闭银行卡及各类支付App的小额免密支付功能;提高各类网络App登录及支付验证手段的复杂程度;安装手机智能安全软件,以拦截和屏蔽垃圾、骚扰信息;此外,如遇手机信号突然降频,或不断接收非本人操作的异常短信验证码时,要立即挂失、冻结账户并报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