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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审结一起养老诈骗案件 私存老人银行卡 冒领保险收益

尊老敬老爱老本是传统美德,但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犯罪却呈现增长态势。各类诈骗团伙利用老年群体辨别能力不强、防范意识不足等弱点,抛出投资理财、以房养老、婚恋、保健品等诱饵,实施诈骗犯罪。近日,宝坻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养老诈骗案件,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2009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某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员期间,使用李某(72岁)、杨某(73岁)二人的身份信息,办理用于缴纳保险费用及收取保险收益的银行账户后,为非法占有二人的保险收益,将李某、杨某二人的银行卡私自保存。2016年至2021年,王某某在李某、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二人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先后从李某、杨某收取保险收益的银行账户内支取人民币8000元,用于其个人垫付他人保险费或个人消费支出。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在此提醒:老年人要提高警惕,不要泄露隐私信息,不要在陌生、非正规的机构、网站填写个人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要妥善保护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要理性理财,不贪图“免费午餐”,不要被高收益、高回报等诱惑蒙蔽双眼,要打消“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多听取朋友、家人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老年人要注意了解当前多发的诈骗手段和防诈骗知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建议在智能手机中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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