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刷单炒信”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截至2021年12月底,天津市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查办了11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罚没款共计41万元,其中查处7起“刷单炒信”案件和4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涉及教育、房地产、餐饮、医疗、旅游、化妆品、乐器销售等领域。
在通报案例中,天津河西区励行智远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通过非法途径购买12张消费者个人信息名单(含消费者姓名、就读学校、父母电话、是否接听等信息共计318条),用于开拓生源。该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以拨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名单上记录的消费者,邀请消费者到该公司进行教育培训咨询。由于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其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表示,部分不法商家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搜集、买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利用大数据“杀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整治和清理此类违法行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