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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打击转供电违规加价 立案142起 退费4600余万元

为打击转供电违规加价等违法行为,我市已经分别曝光三批典型案例。截至1月4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142起,责令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退费4600余万元。昨天,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对第四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2021年11月,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奶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核实,当事人2018年4月至2021年7月期间,以1.36元/千瓦时、1.20元/千瓦时的单价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高于向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缴费的单价,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该局已告知当事人拟作出退还多收价款154130.23元,未退还的将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154130.23元一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天中福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核实,当事人2019年8月至2021年10月期间,以1.20元/千瓦时、0.80元/千瓦时的单价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高于向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缴费的单价,构成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该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5441.75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案例还包括天津滨海乐氏商贸有限公司新林苑市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天津市日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迟执行政府定价案、天津市云汉大厦服务有限公司推迟执行政府定价案、天津爱家物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天津顺驰融业置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天津鸿雁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案、天津天吉瑞商贸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工农村尚北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和终端用户,如发现个别转供电经营者存在违规加价行为,可拨打12315或者12345进行投诉举报。(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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