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刑事罚金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在案件执行的同时,及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发生。
小王(化名)今年17岁,自幼丧父,而母亲忙于务农,长久以来疏于对小王的管教,其自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并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兄弟”。去年,小王伙同其“兄弟”,通过发布虚假购物支付二维码、优惠购买手机等方式,连续诈骗作案两起,共计诈骗金额3万余元。后被起诉至蓟州区人民法院。鉴于小王未成年,且自愿认罪认罚,其母亲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判处其缓刑,并处罚金。
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与小王母亲沟通,询问小王的近况。小王的母亲向法官诉苦说,小王在接受刑事法官及社区矫正部门的帮教后,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近段时间又开始与其那些“兄弟”外出,多日未返家中,不服管教。对于怎么帮孩子走回正途,小王的母亲一筹莫展。
在全面分析了小王辍学较早、母子关系疏离、社交范围局限、法律意识淡薄等几个方面的客观因素后,执行法官来到了小王面前,语重心长地劝告小王要理解母亲的艰辛,告诉他再次犯罪的后果。法官告诫小王,法院的判决是想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要吸取教训、服从管理,并详细阐释了青少年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和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此外,执行法官还跟小王的母亲进行了深入交流,告诉她要和孩子多沟通,改变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并就如何更好地预防孩子重新犯罪提出建议。通过交流,小王的母亲十分感谢法官对小王的帮教,小王也承诺将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