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调解结合 力促案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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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万元我再给您过一遍……总共24万元,您拿好。”日前,红桥区人民法院法官认真清点钱款,将24万元现金悉数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李某一家。
事情要从承某的一次不慎驾驶说起。此前,承某驾驶车辆将李某撞伤,李某将承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承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承某需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38万余元。但是,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承某却并未履行。法院决定依法对承某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承某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后,生活非常受限,加上自己经济条件并不十分宽裕,于是向法官提出希望能与李某和解的想法。
为了尽快实现李某的合法权益,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后,李某感受到了法官的真心和承某的实际困难,接受了承某的和解方案:一次性给付李某经济损失24万元。很快,承某多方筹措,将24万元现金带到了法院。法官随即将验钞机带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进行清点,经过1个多小时的清点,将24万现金悉数交给了李某。自此,案件顺利和解,双方都向法官表示感谢。(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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