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市高院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大幅提升。
记者在市高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法院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698件,实际出庭6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8.68%,环比增长17个百分点,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提升。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11%。
为有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工作,市高院细化措施,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重大、行政公益诉讼、群体性诉讼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要求必须出庭应诉。同时,市高院指导全市法院制作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进一步完善出庭流程,随起诉状副本一并送达,提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好出庭准备。
为确保取得实效,全市法院着力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的庭审工作,注重提升庭审质量。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案件,依法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发表意见,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积极回应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展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对于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案件,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启动内部纠错机制,推动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可以依法协调处理的案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发表实质化解纠纷意见,缓解行政相对人对立情绪,促进双方平等协商,力促当庭解决行政争议。
据了解,下一步,市高院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