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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观摩”公开庭审 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尽出声”

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取得出庭实效,9月2日,记者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召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法院加大培训辅导力度,提升庭审质量力度,采用“出庭+观摩”公开庭审模式,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尽出声”,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2020年7月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62次庭审观摩,现场观摩人数2540余人。为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各级法院副院长、庭长、员额法官深入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开展讲座,讲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务。同时,开展庭审观摩,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以“出庭+观摩”的庭审公开活动形式,加强以案释法,发挥好示范带动效应,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尽出声”。

此外,天津法院还完善了出庭应诉流程,提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好出庭准备。严格审查不出庭理由,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加大对不出庭理由的审查力度,有必要的,采取延期开庭、书面督促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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