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突发脑溢血家属取不出救命钱 法官特事特办解决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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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父张某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张某之母杨某某作为张某某的代理人。宝坻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特事特办,从立案到鉴定,再到判决结案,仅用时7个工作日,帮群众解了燃眉之急。该案的妥善处理,不仅体现了司法的速度,更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据了解,张某某因突发脑溢血入院治疗,后病情加重转院,其间花销了大量费用。张某某在银行有存款6万余元,但其家属均不知道密码,无法取出这笔“救命钱”,万般无奈下向宝坻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某无民事行为能力,以便拿到判决支取该存款,继续救治张某某。时间就是生命,承办法官决定要特事特办,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加快办理速度,在立案当天就指定专人跟进该案鉴定工作,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选择鉴定机构并同该机构取得联系、告知案件特殊情况。在法院与鉴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以最快速度做出鉴定报告,为案件的审判提供了依据。随后,法院及时做出公正判决,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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