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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上,两闺蜜重归于好

一名高校在校生一人分饰两角,诈骗好友钱财。检察官在承办该案时综合考虑法理人情,经过公开听证,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促使闺蜜二人重归于好。

杨某某与刘某是某高校的在校学生,二人同住一间宿舍,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2020年4月,得知刘某有交男朋友的想法后,杨某某玩起“一人分饰两角”的把戏,虚构一在某部队服役男子的信息,假冒该男子通过微信、QQ与刘某谈起了恋爱,并先后以需要偿还欠款、治疗伤病等借口,骗取刘某钱款共6000余元。2020年11月,刘某察觉到异常后报警,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赔偿了刘某的经济损失。

津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对于应该作出何种处理决定进行了再三考虑。一方面,杨某某虚构身份信息,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持续骗取刘某钱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检察官审查发现,杨某某悔罪意识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且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获得被害人谅解,符合从轻处理的条件。

为依法准确办理该案,将理、法、情的综合考量运用到司法办案实践中,承办检察官在依法审查案件材料的同时,主动前往杨某某所在的学校走访调查,了解到杨某某在校整体表现不错、学习刻苦,还申请了勤工俭学,在同学和老师间的口碑也比较好。

综合考量上述因素,承办检察官拟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被害人、校方代表参加,听取对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的意见建议。

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诈骗罪的基本情况,就该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现场听证员分别就该起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提问,被害人刘某和校方代表也充分发表了同意对杨某某从轻处理的意见。在全面了解案情、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法规后,与会的听证员进行独立评议,最终一致通过了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我现在特别后悔,发生这样的事给我的家人和学校抹了黑,也对不起我的同窗好友。今后我一定踏踏实实做人,好好学习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杨某某悔过的哽咽声中,杨某某和刘某紧紧相拥在一起。

在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没有结束,检察官根据杨某某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完善的跟踪帮教计划,帮助杨某某走好接下来的人生路。(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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