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变更抚养权以及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法官高效调解,既避免了当事人无休止的纷争,也最大限度减少了孩子在家庭破裂中受到的伤害。
女方魏某、男方李某曾系夫妻,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20年12月协议离婚,两个孩子由女方魏某抚养,房产、汽车以及存款也归女方所有。如今,魏某因失去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抚养孩子困难。前不久,魏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请求法院判令两个孩子由男方李某抚养,并给付之前相应的抚养费3000元。男方李某辩称,如果女方推翻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部分的约定,那么他也要求推翻其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
法官了解到,魏某与李某就离婚后财产纠纷在津南法院已诉有一案,系女方魏某请求分割男方公积金和共同债权。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决定在开庭前调解两个案件。调解当日,双方态度强硬,情绪激动,互相极不信任。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分别安排在法庭内外,用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反复调解,只为让双方敞开心扉、冷静思考,促成纠纷化解,给两个孩子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自2021年4月25日起,其女变更为由男方李某直接抚养,其子依旧由女方魏某直接抚养,李某给付魏某先前抚养费2000元,为保障儿童权益,双方约定每月各有两天时间可看望由对方抚养的孩子。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部分,魏某给付李某共同财产补偿款35万元,于当日给付15万元,剩余款项将分4个月给付。为避免今后执行程序的诉累,法官监督双方当事人,当庭将孩子接走,并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履行完毕后魏某当庭书写了另案的撤诉申请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