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民生> 正文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赵*”留言:请问加班费发放的计算基数是本人的基本岗位工资还是本人当月的全部工资收入?

天津市人社局回复:在标准上,《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津劳局〔2003〕440号)第十七条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在程序上,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进行明确约定;第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及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以应得工资扣除加班加点工资后的数额作为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

因此,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企业和职工可以根据本企业工资结构和项目设置,通过双方协商或集体协商的方式,明确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