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法官深入调查追回工程款
来源:互联网
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寄来感谢信,点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表现出的专业素养和司法为民的理念。
原告天津某门窗厂与被告天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开始建立建设施工合同关系,被告将位于某地幼儿园及配套公建项目塑钢及断桥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原告,并签订了施工协议书。完工后,被告拒绝项目验收,导致工程款无法结算。原告多次催讨后,仍被拒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272万余元。
法官了解原告诉求和案件基本事实后,多次前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调查取证,深入工程现场实地查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调查,还原了涉案工程的真实情况。最终,确认工程款为250万元,期间,被告自行给付原告工程款50万元。法官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剩余工程款200万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息诉服判。结案后,法官继续跟踪,督促被告方及时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目前,本案涉及的200万元工程款已全部履行完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