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帮助,让我本无望的工资又看到了希望,这下可以安心回老家了。”申请人赵某说道。11月19日,在津南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经过案件承办人张勇昊多番努力,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就拖欠工资达成长期和解,并现场给付申请人赵某部分工资。
原来,赵某系安徽省来津务工人员,2019年10月到被执行人某饭店打工,从事厨师职业,因疫情期间经营不善,导致饭店停业,工资拖欠,该经营者也随之失联。赵某通过津南区劳动仲裁主张被执行人偿还8000元工资得到了仲裁裁决的支持,因申请人所在打工饭店已经关门,且无法与经营者取得联系,故2020年10月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办理初期,承办人先后前往饭店经营地、经营者户籍登记住所、村委会、镇政府了解情况,多次寻人未果。在确认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以及采取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
因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均无人接听,致使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困境,后经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父母家中谈话,最终被执行人父母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本人使用的微信。添加微信后,承办人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释法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等,同时也告知申请人目前的生活困境。
经与被执行人沟通得知,其经营的饭店因疫情影响致使资金链断裂,从而导致欠付大量债务,现通过租赁车辆运营网约车来偿还欠款,综合被执行人目前的经济情况及还款态度,申请人表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给付履行涉案款项。
11月19日清晨,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在津南法院接待室沟通偿还工资方案,通过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最终确定了长期和解还款方案,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人履行部分欠付工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