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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不动产转移首次登记需携带11种材料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崔海”留言:西青区亲和良园房本无法办理。

西青区政府回复:经核实,目前亲和良园开发商已前来我中心咨询了办理首次登记业务需提交的相关手续,但因该企业材料不齐目前未办理首次登记业务。依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所述,不动产转移登记需首次登记5个工作日后即可办理。首次登记材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5.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联合签署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或者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证书;6.标准地名证明文件;7.房屋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成果。8.属于商品房项目的,已办理预售登记并领取预售登记证明的,应提交预售登记证明;9.按规定应由市或区人民政府所有的非住宅房屋,还应提交相关接管协议或市公用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10.相关税费缴纳凭证;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目前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多次督促开发商,争取早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津云新闻记者 吴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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