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为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帮扶。
通知明确,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据悉,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我们联合各职能部门及院校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解读工作,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