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坻区发生一起小客车追尾三轮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对自称肇事者的45岁男子陈某开展调查时,办案交警识破谎言。原来,陈某的“爱子之心”用错了方向,其子小陈才是真正的肇事者。
事发当日22时30分许,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接到警情称,史各庄镇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交警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小客车追尾人力三轮车的交通事故,人力三轮车骑行人在事故中不幸身亡。站在小客车旁的中年男子陈某向交警“投案”称,他是这辆肇事车的驾驶人。然而,交警在调查中发现,陈某对于案发过程的诸多描述,均与调查事实不符。
对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交警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陈某被带到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接受进一步询问。面对交警出示的多项证据,陈某起初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肇事者。经过办案交警对法律规定耐心讲解以及反复向其展示各类案件证据,最终突破了其心理防线,如实交代了事实。原来,真正的肇事驾驶人是陈某的儿子,23岁的小陈。事发前几小时,小陈在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在回家途中追尾了人力三轮车。因为害怕“酒后肇事,罪加一等”,小陈第一时间想到了向父亲求助。接到电话的陈某“爱子心切”,立即赶到现场帮儿子“顶罪”。
案发后第8个小时,宝坻交警迅速将小陈传唤到案。在其父亲已经交代出案件真相的前提下,小陈仍不肯承认自己的肇事行为。直到交警将案发前小陈与谁喝酒、几点结束聚餐、案发后和谁有过联系等细节一一摆出后,小陈方才认罪。目前,小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拘,陈某因涉嫌窝藏、包庇罪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