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交管部门进行“一盔一带”宣传
最近一段时间,以往乏人问津的头盔成了最热商品,在各大电商平台和实体店内,价格也是一路看涨,经常性卖断货。而有关“疯狂”头盔的信息也连上热搜,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成为最热词。
安全头盔需求暴增,这一现象主要源于公众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消息的误读。这其中的“一盔”就是指安全头盔,进而有传闻称将对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处以罚款。
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5月20日作出最新回应:6月1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积极应对头盔涨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记者也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针对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我市仍是以在路面灯控路口,劝导、倡导其佩戴安全头盔为主。
我市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戴头盔暂以劝导为主
市民李先生每天要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自从得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可能要对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处罚,立马在网上花费300多元买了两个头盔,“不知道天津到底会不会真罚款,但是既然公安部要求了,估计早晚要实行,提前买好了省得以后麻烦。就算不罚款,送孩子本来就要赶时间,再劝导教育,肯定耽误事。”
经过记者梳理,5月15日,江苏省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该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同日,浙江省也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此前也明确表示:自6月1日起至年底,与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查纠活动,每周二为全省统一行动。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那么天津对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进行查处吗?对此,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支队民警表示,我市将以劝导和引导为主,其实,我市从4月起就已经开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在我市许多社区、路口,交警均开展了相关宣传倡导活动,提醒驾乘电动车的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现在还有很多市民对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缺乏认识,开展活动就是为了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针对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我市目前仍是以在路面灯控路口,劝导、倡导其佩戴安全头盔为主,同时也深入社区、在路面设置宣传海报、提示标语或向市民发送提示卡、宣传单进行引导。
电动车事故死亡人员超八成因颅脑损伤丧命
可能一部分人会抱侥幸心理,既然只是引导和教育,不罚款,那骑电动自行车就不必非要戴安全头盔了。提醒您,戴安全头盔完全是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据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和预防支队民警杨庆庆介绍,从近年来全市交通死亡事故发案情况来看,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和人数逐年下降,但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数却呈上升态势。2010年发生的死亡事故中,有6.51%的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到2017年增到13.67%,2019年这个比例则攀升至21.17%。特别是在2019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较2018年下降13.36%)的情况下,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同比反而上升近十个百分点。同时,从2016年至2019年事故来看,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有85.34%系颅脑损伤死亡。
2020年3月,在河西区洞庭路与双水道交口以北40多米处,就曾有两辆正在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事故,驾驶人均未佩戴头盔,后车驾驶人追尾前车后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事故中,双方车速并不是很快,但碰撞瞬间头部直接与地面接触,导致颅脑损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杨庆庆解释,电动自行车无论是与机动车发生撞击,或是发生单方事故撞倒,骑乘人员头部都是比较容易受到伤害和人体比较脆弱的部位之一。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看出,颅脑损伤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这里说的并不是颅骨,而是颅脑,这一点是十分关键的!脑组织是极其脆弱的,有些事故发生时车辆速度并不是很快,当时头部表面并没有任何出血、挫伤等皮外伤,实际上颅内已出现出血状况。简单来说,头部就相当于一个鸡蛋,当用力摇晃时,鸡蛋壳并没有碎裂,但内部已经受到了破坏。所以说,佩戴头盔,绝不仅仅是要保护表面的颅骨,更为重要的是保护脑组织不受伤害。
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态释除公众疑虑
对于近期头盔频频冲上热搜,成为抢手货一事,5月20日,公安部作出最新表态,释除了公众疑虑。公安部表示,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5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积极做好市场巡查和舆情监测,提醒告诫生产商、经销商等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消费者关切为指引,扎实做好头盔市场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记者走访
低端头盔价格大涨
5月20日16时,记者在和平区一家店铺内看到,一款半包摩托头盔价格售价105元,“上个月这头盔我卖35元,这个月进价狂涨,我还算良心价,网上同样的头盔卖168元,现在这价位的头盔就剩5个,明天还会涨价,今天打电话给厂家,订货价格已经涨到138元。”老板说,目前快递小哥购买量比较大,他们全天骑行,属于刚需,因此即使价格再高,也会买。“我们这零售点库存少,现在拿货一天一个价,我们的利润并不高,批发商库存量比较大,主要利润在中间环节。”
在电商平台上,原本低价的头盔价格大幅上涨的现象更为普遍。在京东、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摩托车头盔的价格从五六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不少卖家在产品关键词里写上了“一盔一带”等政策内容做产品促销。在天猫上销量最高的一款夏季摩托车头盔价格是95元,已经显示有5.1万人收货。在用户评论里发现,这款头盔原来的价格为30多元,如今价格是当初的三倍还多,“分明是打劫嘛!”有买家评论。
业内人士
热销头盔并不符合标准
据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佳德士头盔有限公司销售部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者所佩戴安全头盔的技术标准。驾乘电动自行车者所佩戴的安全头盔,多为摩托车乘员头盔、运动头盔等。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须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规定的认证检测,并经相应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后,才能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用户购买选用头盔时,可通过头盔上粘贴的“CCC”标志进行识别,勿使用未通过CCC认证的头盔。正常的摩托车安全头盔出厂成本在70—80元,市场价格在100元以上。“一盔一带”政策实施以来,目前高端摩托车头盔价格上涨不明显,而市场上原来售价30—40元的安全头盔价格则迅速飙升,基本都在百元左右,这个档次的头盔,很多都是非标准头盔,涨价后价格比较高,但产品质量却没有保障。
头盔厂商
短期产能受限不能预订
记者联系了阿里巴巴上一家批发安全头盔的生产企业,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因为产能所限,订单已经接到6月初,目前不接受预订。现在摩托车安全头盔出厂价格是36元一个,比原来的价格提高了10多元,估计到下个月底会下调。“因为市场需求大,我们需要短时间内扩大产能,成本比较高,要新上注塑设备,并制作生产模具,再加上调试生产投入大,所以头盔出厂价格肯定要涨,不过预计两周后产能可以增长一倍。”
原材料市场
价格波动不大
生产摩托车安全头盔的主要原材料是ABS工程塑料,那么近期其价格走势如何、终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是否由上游市场价格因素传导?记者联系了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市场信息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国内ABS工程塑料价格波动不大,出厂价每吨1万元左右,相比4月份的价格,上涨了几百元,但是上涨幅度不大。该公司每年有40万吨的ABS工程塑料产能,下游企业主要包括汽车零部件、家电零部件等制造企业,摩托车安全头盔只是ABS工程塑料的用途之一,占比不大,不存在原材料短缺的情况。
交警提示
头盔质量抽查结果堪忧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报的2019年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显示,抽查了9个省(区、市)57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6%。不合格项目涉及护目镜、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
那么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如何正确选择和使用头盔呢?交警杨庆庆介绍,目前暂无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可以参照国标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选购。在选择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有缓冲层、衬垫、系带和护目镜的高质量头盔。由于每一种头盔的设计防护方向不同,不要选择更多侧重于防护来自顶部冲撞的工业或建筑业使用的头盔,应选择更多侧重于颈部、枕部和头部两侧防护的摩托车头盔。另外要注意的是,头盔一旦受到过较大的冲击应及时更换,因内部材质可能已经存在了一定的细微裂痕,如再遇到冲击时,防护效能会大大减弱。
观点碰撞
不罚款难执行彻底
罚款缺乏执法依据
采访中,一些市民和网友认为,戴安全头盔是为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自身安全,但仅靠劝导教育,恐怕很难执行彻底。在人们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下,罚款其实是最简单、直接和有效的方式之一。“就像骑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以前总劝导教育没效果,现在真罚款了,大家都不敢了!”网友表示。
对此,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王秀杰律师表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查处,当前并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因为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虽然有针对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但是并无针对骑乘电动车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强制规定以及相应处罚的规定。而我市现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地方性法规中,也没有此类相关规定。所以,有关部门还是应当及时推进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明确制定相关规定及处罚标准,如此才能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才能做到有据可依,以便扎实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到实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