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公布2020年第五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800余辆车839条严重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600余起。严重交通违法或将影响信用等级,公安交管部门在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同时,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
在此次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中,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仍旧相对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720条,占比86%;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33条,占比4%,其他车辆类型违法记录占比10%。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645条,占比77%。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476条,“超速违法行为”98条,“无证驾驶”8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64条,“肇事逃逸”30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24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23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16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0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6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4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4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3条。
839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事由(违法时间、地点、事实)、处罚依据、被处罚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结果、记分、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名称、日期及所在地行政区,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上公开公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