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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光批评教育管用吗?南开区: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处罚力度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城市公共秩序、社区生活、交通出行等各方面都在发生着变化,文明已成为天津温暖的城市底色。但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仍有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回潮。5月21日播出的《百姓问政》节目中,围绕《条例》落实一周年基层治理遇到的难点、堵点,邀请多部门做客节目,一一展开讨论。

按照《条例》第71条规定,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没收犬只。但在南开区白堤路附近的航天北里、荣迁东里、馨名园和风湖里一带,不少居民反映常常有人遛狗不拴绳。

记者反映给公安南开分局学府派出所后,民警表示:“有群众举报我们肯定去,巡逻发现也会管,但也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尽量能不罚就不罚。”

节目现场,对于民警的松懈执法,公安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所长郭晓男承认,确实存在执法松懈的情况。“在文明养犬的问题上,作为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我们在管理和执法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谈及下一步工作,南开区副区长赵年伏指出:“第一,要入户登记、注册,掌握每一户养犬人的状况;第二,要翻查以往的各类投诉和举报,有针对性的进行释法教育;第三,要加大宣传教育,让养犬人注意文明养犬行为。总而言之,各部门都要加强工作力度,该‘亮剑’要‘亮剑’,让文明养犬行为在南开区乃至全市蔚然成风。”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董金平提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执法环节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畏难情绪,在执法方式和力度上也出现了问题。接下来,要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在属地下辖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共同规范养犬行为。同时,加强对养犬人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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