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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四中推销学习机引质疑

读者来信:我是蓟州区第四中学学生家长,2018年开学后,四中在学校大礼堂召开全体七年级大会,向学生推销电子产品,称该学习系统能够提高孩子们的英语水平,在大会上还承诺给有“爱英”学习机的孩子分班教学,购买学习机的费用1000元,网络开通费360元,十个月的使用费1220,总共2580元,以后每年还要续费。

学习机类似现在的平板电脑,一百多名家长交了钱,购买了该机器和服务。可是没过多久,学校又通知取消分班,理由是“没买学习机的家长不乐意”。学校让购买学习机的孩子,每周利用周二、周三、周四最后一节课,开展英语社团活动。虽然我们很不乐意,但没有办法,只能接受。但是,分班没有实现,社团活动也经常临时取消,断断续续上到2019年5月底,就彻底没了。学校不给任何解释,改为在家自学,利用微信群汇报学习情况,后续服务也跟不上,孩子学习受到影响。

我认为,学校让家长们买学习机,存在利益输送。卖一台学习机,学校的领导到底能分多少提成?学校可以向家长推销学习机吗?家长曾多次向蓟州区教育局投诉,但均不了了之。 读者 徐女士

记者调查

记者联系了蓟州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据了解,2018年,蓟州四中召开家长会,由北京托普朗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爱英学习系统的工作人员介绍使用方法、优势,以及使用费用。全年级有164人报名购买,由爱英出老师。原计划重新分班,但因有的家长不同意而停止,改为社团形式,后因学生课业负担加重暂停了活动。该相关负责人说,现在三方达成共识:如果学生和家长不愿继续使用学习系统的,退还每位家长600元费用,学生仍可免费使用到初三第一学期结束。愿意继续使用该系统学生,由学校组织,每周利用周一和周五开展两次活动。

“学校是否可以推广学习辅助产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记者多次追问蓟州教育局,截至发稿,记者没有得到回复。

徐女士告诉记者,最后在学校老师多次催促下,她只能无奈地同意退还600元费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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