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假借小额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制造转账记录,逼迫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偿还虚高合同金额。日前,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套路贷案件时,牵出这个以刘某某为首的套路贷团伙。经缜密侦查,公安津南分局一举捣毁该团伙,抓获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2019年初,李某在网上搜索有关小额贷款的信息时,通过微信添加一男子为好友,和对方约在某小区门口见面,并被男子带往某写字楼内。因为急需用钱,李某向男子所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3万元。“你没有抵押物,也没有工作,我们需要签一份高于借款的合同,防止你不还钱。”经过一番洗脑,李某同意并签下了一份6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上标明给付方式为:“2.3万元转账,3.7万元现金。”其间,刘某某给李某微信转账2.3万元,后指使另一名团伙成员通过微信聊天记录伪造虚假现金支付,并将整个过程进行拍照、录像,谎称如果不按期还钱,就索要借款合同上的6万元。本以为按期还款就能相安无事,但刘某某以逾期为由,并多次以电话轰炸、上门要账、法院起诉等方式威胁李某,要求其按6万元合同还款。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先后给付该团伙4万余元。正在李某到处筹钱之际,办案民警找到了李某。
经专案组深挖细查发现,该团伙以网上发布高额、低息、短期贷款信息为诱饵,诱使被害人签订远高于贷款金额的合同,制造虚假流水,要求被害人返还高出实际借款额的现金,并威胁恐吓被害人索要虚假欠款。民警还了解到,一男子曾向该团伙借款2万元,最后被迫还款共计9.6万元。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专案组奔赴多省市,先后将刘某某等4名嫌疑人抓获,串并套路贷案件12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目前,该团伙4名涉案人员已被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