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在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98场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金融局副局长黎红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到很大冲击。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3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针对围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要创新完善金融支持方式,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快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中央出台的政策在天津市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天津市实际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地方配套政策。全市金融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金融服务,对提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的信心,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建立金融快速响机制。创建“共克时艰金融服务群”,25家金融机构入群,并在融资成本、绿色通道、“容缺后补”等方面给予优惠。入群金融机构已为1423户企业投放资金172.9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需求在企业提出正式申请后平均1.9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放款,平均融资成本约4.04%,下降了约26.4%。目前机制服务对象已扩展至个体工商户。
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量增价降。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截至2月末,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47亿元,同比增速30.9%,其中个体工商户贷款432.1亿元,小微企业主贷款559.8亿元。运用专项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降低资金成本,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58亿元低成本资金,其中9家全国性银行天津分行发放优惠贷款44.83亿元,办理再贴现专用额度资金12.37亿元,向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0.84亿元。
多措并举缓解资金流动性困难。督促银行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贷款展期金额278亿元,无还本续贷金额302亿元。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临时性延期支付375户,金额160.68亿元,其中,给予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延期支付313户,涉及金额109.82亿元。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担保增信分险积极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我市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已为50余家企业和农户担保1.48亿元,均实现了免担保费或担保费率减半收取。
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会同有关保险公司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诉求创新研发保险产品,平安产险天津分公司推出“平安乐业福(复业保)”,涵盖企业财产、营业中断等多项保险保障,已向1730家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支持,疫情期间承保金额7亿美元,服务客户数2301家;批复10个海外供应商信用限额合计672万美元;受理企业提交全部的可损案件31宗,合计金额518万美元;赔付企业申请索赔的全部9件案件,合计赔付金额54万美元。
下一步,将以《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为契机,继续发挥金融快速响应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工作协同和配合,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出台实施细则。组织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更新《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政策明白纸》,逐项明确新增政策的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和联系方式,方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查询了解操作流程,打通政策扶持“最后一公里”。组织银企对接会。按照市场主体意愿,组织银行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召开小型银企对接会,采用精准对接方式,由主体提出需求,银行根据实际,适时匹配并推介金融产品,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大对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典型案例、典型做法的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助小微、帮个体的导向,带动更多金融机构以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个体工商户是否享受相关的金融服务政策?
黎红介绍,前期为帮助天津市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共度难关,天津市金融局先后组织4批25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金融快速响应机制,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高效、精准、优惠的金融服务。《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后,天津市金融局立即对快速响应机制进行了调整。将《若干措施》中的金融有关政策全部纳入贯彻执行范围;将服务对象扩大到个体工商户,让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同样的对接服务。
下一步,天津市金融局将加强信息推送,强化监督力度,督促入群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降低综合成本,压缩办理时限,对于融资所需非必须的申请材料允许“容缺后补”,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尤其是督促入群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最大限度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津云新闻记者张赫洋 侯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