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疫情期间首例涉野生动物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刑2年处罚金2万元

昨日从市高院获悉,疫情期间首例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日前在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明,2018年底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先后购买球蟒等蛇类动物共计27条,并放置在其工作单位一平房内进行饲养。2019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某抓获,并在平房内查扣球蟒25条、其他蛇类动物2条。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扣的25条球蟒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所列的保护动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法规,明知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仍非法收购,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有犯罪前科,同时具有坦白、当庭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