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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场监管部门出重拳 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已立案查处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现予以曝光。

一、哄抬价格典型案例:

(一)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涉嫌哄抬价格违法案件

1月26日,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12元/只购进KN95口罩并抬高至128元/只销售;以进价15.2元/盒购进片仔癀防雾霾口罩(成人1只装)并抬高至58—78元/盒销售。津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月27日,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二)天津市广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违法案件

1月27日,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对天津市广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需求激增之机,于1月21日以10元/袋价格销售口罩,仅过4分钟后以15元/袋销售同一批口罩,1月26日又以20元/袋销售同一批口罩,连续多次推高价格。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月29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作出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天津市滨海新区滨瑞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违法案件

1月2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瑞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6.75元/包购进“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抬高至25元/包销售;以8元/袋购进“3M口罩9005”并抬高至25元/袋销售;以12.5元/盒购进“葵花防霾呼吸阀舒适口罩”并抬高至30元/盒销售;以7.5元/盒购进“汤臣倍健日常防护口罩”并抬高至20元/盒销售。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月28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

二、未明码标价案件:

经查,以下28家经营者在销售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天津市隆兴大药房有限公司、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天津市草安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乃久烟酒店、天津市东顺仁和大药房、天津市北辰区康之福大药房、天津市敬心一爱堂药店有限公司第十六店、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四店、天津市善泰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爱尚生活超市、天津市泽正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善通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宝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天津民和巷大药房有限公司、天津市泽民大药房、天津市宝信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瑞澄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隆昌路店、天津市蓟州金玉堂大药房、天津市广林乐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万科东第分公司、天津市昊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武清区下朱庄分公司、天津市道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麟航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御丰堂药品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浩然居食品超市、天津市滨海新区康美仁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聚一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道大药房。(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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