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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一期老旧设备更换并扩产能至30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一期老旧设备更换并扩产能至30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路1126号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投资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5、建设内容: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计划将一期生产设施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主设备12个80m³反应釜更换12个100m³更高效且节能的设备,同步更新物料管线,升级自动化控制系统,同时改造增加相应生产附属公用设施、重建成品库仓库、增建环保处理设施等。改扩建后一期项目可发性聚苯乙烯产能由18万吨/年扩建到30万吨/年。

6、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6.1现有工程情况:2005年,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启动一期工程,年产18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及0.48万吨加工成型品项目,该项目于2005年4月5日通过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津环保许可函〔2005〕104号),并于2007年12月28日通过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津环保滨许可验〔2007〕044 号)、2012年9月29日通过第二阶段竣工环保验收(津环保许可验〔2012〕123号)。

2009年,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启动二期工程,年产15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2月4日通过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津环保滨许可函〔2009〕017号)。由于二期工程平面布局及废气治理措施发生变化,2012年6月,完成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二期工程于2012年9月29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津环保许可验〔2012〕122号)。

2017年,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燃气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2台燃煤锅炉及其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储煤场和灰渣堆场,建设1台12t/h燃气锅炉及燃气调压柜、燃气管网。该项目于2017年5月19日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津滨临审批〔2017〕63号)。项目已建成,暂未验收。

2020年,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加工厂发泡机增加废气处理设施项目,该项目为登记表,已完成备案,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4日,备案号为202012011600003430。

2021年,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一组蓄热式废气焚烧装置(RTO)项目,该项目为登记表,已完成备案,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备案号为20211201000200000061。

2023年,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为原有干式过滤UV光解工艺处理设施停用,新建管道将废气收集至蓄热焚烧炉处理。该项目为登记表,已完成备案,登记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备案号为20231201000200000039。

2024年,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建设新龙桥改建甲类过氧化物库项目,建设内容为将现有闲置纯水制备房间改造为甲类仓库2,用于存储过氧苯甲酸叔丁酯、叔丁基过氧-2-乙基己酸酯、过氧化二异丙苯3种甲类化学品。该项目于2024年1月25日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津滨临审批〔2024〕4号),于2025年9月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6.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废气:反应釜废气包括聚合废气及燃烧废气,经冷凝+蓄热燃烧(位于一期工程西北部蓄热式废气焚烧装置(RTO))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设备尾气主要为筛分、干燥工序干燥机产生的EPS粉尘,经二级旋风除尘(位于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的反应部)处理后,通过5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DA005、DA006、DA007排放。加工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现有工程废水: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脱水工序排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树脂再生水、冲洗清扫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水调节池和混凝沉淀 处理后排至天津临港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3)现有工程噪声: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

(4)现有工程固废:现有项目产生的苯乙烯废液、含漆废液、废漆渣、废灯管灯泡、废20L及以下铁桶、废20L塑料桶、空玻璃试剂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吸滤截留不合格EPS、分离筛截留固体、分级筛截留粉末、粗物料、截留粉末、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5)现有工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仓库、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罐区等区城采取的相应等级的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预防和减缓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潜在影响。

(6)环境风险防控:公司组织建立了内部应急组织机构并明确了相应职责,建立了应急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落实了风险防控措施,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资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2-66619017

电子邮箱:tj_pr_12@kingeps.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22-58358022

邮箱:4181384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天津新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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