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交管部门夜检行动中,一名司机酒驾被交警查获,这竟然是他三年内的第三次酒驾。目前,屡教不改的徐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除了被罚款外,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5月30日晚,军粮城大队民警在东金路苗街地道处设置点位开展夜检行动。21时20分许,民警对一辆黑色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初检,显示“有酒”,交警询问司机徐某是否饮酒时,徐某表示“喝了”。随后,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71.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徐某为本市武清区人,已经不止一次因酒驾被查处了。2016年9月,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年12月,其又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二次酒驾)被查处,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8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已是他第三次酒驾。徐某三年内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严厉处罚。(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