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滨海首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重拳击碎“泰州帮”

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陈某、王某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3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滨海新区首起涉黑案件,也是全市首起海上犯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1年初至2012年5月,被告人陈某、王某经预谋,招募人员收取运砂船船主“保护费”,逐步形成以此二人为组织者、领导者,有近20名成员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号称“泰州帮”。该组织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曹妃甸附近海域垄断控制非法采砂运砂作业,造成运砂船船主巨额财产损失。同时为争夺势力范围,牟取经济利益,在收取“保护费”过程中,使用非法制造的爆炸物作为火拼武器,在制作爆炸物的过程中造成八死两伤。

该案与一般涉黑案件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其主要犯罪事实发生于海上,涉及罪名的具体行为方式审查及认定方面无先例可循。而且案情复杂,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2012年,时间间隔较长,被害人流动性较大,取证困难。法官多次到海洋行政执法机构、港口等处实地走访,了解到海上作业的特殊地域环境决定了海上犯罪行为方式的单一性和危害性,在审理过程中,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梳理出争议焦点,作为法庭调查和辩论的重点。该案的顺利审结彻底铲除了这股黑恶势力。(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