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他人生命 就像自己生命不会终止”
每日新报记者 任悦 李海燕 58岁的陈德发患了脑萎缩,行动已经不太方便,昨天,他就用不太灵便的右手,颤巍巍地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时,他的老伴儿和女儿也都签下了同样的“志愿书”,他们成为天津首例自愿捐献器官的家庭。一家三口通过《每日新报》等媒体报道了解到《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具体内容,决定将来身故后捐赠全部器官,他们希望终有一天,能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到他人,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捐献器官是一个夙愿
家住在天津津南区北闸口镇的陈德发是一名退休工人,家庭收入不多,老两口过着清贫的生活。就是这么普通的一个家庭,做出了不普通的事情——全家人同时志愿捐献身体全部器官。陈德发说:“想捐献器官的事,其实已经有很多年了。我在电视、报纸上看到许多病人等着找到合适的器官做手术,可是,好多人都没等到。有的病人还是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多可惜。有时看着看着我就掉眼泪,我总想,等自己以后不在了,就把器官捐献出去,能救别人是多么好的事情啊。可是,以前我不太了解如何去进行捐献,不知道哪种渠道是正规的,就是最近才了解到了更多的信息。”今年3月1日,《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正式实施,陈德发从《每日新报》等媒体上了解到了相关的规定,同时,他居住的北闸口镇红十字会举办了系列宣传咨询活动,老陈拿着宣传材料,心里久有的愿望又一次被触动了。
红十字会上家办公
陈德发罹患脑萎缩已有三年时间,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前两天在买菜回家的路上摔倒了。回到家,他就对老伴说:“我真担心自己的身体,要是哪一天我突然动不了,说不了话,就麻烦了,我要快一点儿把器官捐献的事儿办了。”让老陈想不到的是,老伴儿不仅支持他,而且提出:“我和你一起办手续,我也捐。”老两口把已经出嫁的女儿找到家中,表明自己的心愿,女儿理解并支持父母,同时也提出:“也算我一个。你们二老都能想得这么明白,愿意帮助别人,我们这二十多岁的人更得积极了。能尽自己的力量救人。留住他们的生命。这事儿我一定要参与。”
就这样,一家三口向津南区红十字会提出了申请,对于一家人的善心,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也很感动。考虑到老陈的身体状况,他们特意到老陈家里办理相关手续。陈德发和妻子、女儿一起填写志愿书:在自己身故后,将自己的肝肾、心肺、眼角膜等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病人,帮助他们延续生命、重获新生。在天津以家庭名义一起捐献器官的,陈德发一家是第一个。
死后还能做些事是幸福的
陈德发在签完志愿书后欣慰地说:“现在我心里可踏实了,不是感觉自己做了什么,而是觉得延续他人生命就像自己的生命不会终止。下一步,我们全家还想实现‘双捐’,就是去办理遗体捐献手续。”陈德发在没有退休的时候,就动过捐遗体的念头,他还亲自到医科大学咨询过。现在,他的这种想法更强烈了。他说:“虽然说民间有很多老的观念,认为人去世了就要‘完整’地离去。但是,我觉得人死后还能做些事情,是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