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不仅是群众的热切期望,也是控制经济运行成本、保持天津投资竞争力的需要。昨天获悉,天津将加强宏观调控,推出具体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国务院出台的新“国五条”调控措施,相关部门正在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区分不同购房需求,不搞“一刀切”。
在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型需求要坚决予以保护。按照上述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天津贯彻落实新“国五条”实施细则,要区分不同购房需求,决不能搞“一刀切”。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鼓励卖旧买新,鼓励先租后购、先小后大,培育租购结合、梯度消费格局。完善住房限购措施,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围绕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多措并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应。适应天津城市定位提升和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保持商品房适当建设规模,建设一批精品项目,满足中高端市场需求。适应国家土地政策变化新趋势,结合市区危陋房屋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和小城镇建设,加快土地整理,加强开发项目储备,为天津房地产业持续发展形成土地保障。目前全市正在加快推进解放南路地区、天钢柳林地区和地铁沿线上盖物业开发,有关组织单位要及时发布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信息。
健全资本金监管等制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防控项目烂尾风险。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销售率低和施工进度滞后的项目,加强联合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市场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市场运行出现异常波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引导企业主动采取灵活措施降价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