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也是实现基层社会动员的关键力量。基层党组织要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事物、新技术、新矛盾不断涌现,给基层治理工作带来全新挑战。在笔者看来,要服务好一方百姓,就必须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率先示范,同时借助科技创新加持,才能达到事半功倍之效,交出优异的基层治理答卷。
要建强战斗堡垒。广大基层党组织离群众最近,也明白群众在干什么、想什么、盼望什么,同时也是我们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如果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就会一团散沙,服务群众的效果就会打折。一方面,要以基层党建为重要抓手,选优配强班子成员,全面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另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基层治理平台,引入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基层治理效率。
要提升治理能力。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基层治理的“老大难”。如果仅仅依靠老办法、旧套路,不加强学习改进,久而久之,就可能陷入“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困境。要增强“本领恐慌”意识,加强基层治理理论学习,多到先进的地区考察学习,增长新本领,有效应对社会问题的挑战。
要转变治理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成败。基层治理不能抱着“管”的思路,更不能“一禁了之”,或是靠少数党员干部疲于应对。要以“服务”为核心,围绕群众的所需所求,提高服务的前瞻性、实效性,提高群众的获得感,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产生。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实现群防群治,构建良性社会治理体系。
推进基层治理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及时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要保持改革思维,多从提高自身能力出发,从源头上预防,就能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