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将自己名下的借记卡租借给他人,成为诈骗“帮凶”,被公安河东分局抓获。
近日,公安河东分局大直沽派出所接到孔先生报警,称其在刷单时,被骗137300元人民币。接报警后,民警调查询问得知,孔先生在QQ群聊中看到可以刷单获利的消息,就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某App用于刷单操作。随后,孔先生按照指示给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充值,要提现时,对方称因其操作有误,需再次转账进行解冻,经多次高额转账后,孔先生惊觉被骗,此时,孔先生已累计转账了137300元人民币。
了解这些情况后,办案民警从对方指定转账的账户入手,经过分析研判发现,有两张涉案的借记卡流水高达70余万元,这两张借记卡都指向同一个持卡人孟某梅(女,49岁)。民警判断孟某梅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2022年2月25日,大直沽派出所民警赴山东淄博,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梅成功抓获。
经讯问,孟某梅对自己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将自己名下的借记卡租借给他人,并从中获利18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孟某梅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河东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