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天穆镇佳宁里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没有经过审批备案的情况下,对小区内40多棵不同品种的树木,进行了砍伐。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称:“报备的是修剪树枝”,事情发生几个月了,至今没有给出过任何调查结果。
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 主任 张志旺:王镇长作为镇一级的林长,应该一是林业保护,二是资源的保护,第三是安全防火保护,第四是巡查巡护,第五项工作就是对违法违规、乱砍滥伐林业资源进行处罚。
记者:接下来会采取什么样的制度机制来落实基层林长的责任?
张志旺:暴露出作为林长办,在统筹协调全区的林长制推行工作这方面,还有做得不严不细的地方,将以此为戒,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在这一方面,要将信息通报制度、协作会商制度等各方面的制度强化执行。如果发现乱砍滥伐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就应该及时地启动相关的制度,然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记者:从发生到后续的处理,有什么看法?
北辰区副区长 许伟:主要是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不管什么原因,违法乱砍滥伐造成了这样事件,本身是法律意识缺失的问题。第二暴露出管理问题,作为基层林长,可能并不知道身上的责任是什么,遇到问题闪避绕脱这种陋习或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在这还是一定程度存在的。本身要对干部进行深入的作风教育,也希望由城管和镇里两边共同负责,尽快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把这个案件查清楚。林长制作为长效机制还要尽快建立,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把责任传递到位,不能让这个制度最后流于形式,只留在纸面上。
记者:现在的状况,叫修剪树枝吗?
北辰区城管委党组书记 主任 张振军:这显然不是修剪,应该是砍伐,是违法。
记者:城管委说从来没看到报件儿,但是居委会说按照修剪树枝报了,这事到底是报没报,批没批?
张振军:2月16日接到群众的信访,中午责成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了社区,进行了现场的核量。经过核量以后,确实也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申报的信息,物业公司也承认没有进行报备。
记者:怎么定性这件事呢?
张振军:是乱砍滥伐,严重违反了绿化条例。会联合属地执法队,严格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进行核量处罚。
记者:居委会说他们砍得太快,是没来得及管吗?
北辰区天穆镇镇长 王维柱:就是监管不力,出现这问题,如果发现存在砍伐现象,应该及时进行制止。
记者:从去年7月份开始就有居民陆续反映这件事儿,群众这么反映,镇里一直都不知道?
王维柱:镇里接到这个情况,是在去年11月份。
记者:依法依规,应该怎么办?
王维柱 :应该先由执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对于调查的结果,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记者:记者采访到城管委绿化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只管道路两侧的和公园的,是这样吗?
张振军:这是明显地在推脱责任。城市管理委作为全区的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区的绿化树木都有监督管理指导的权力。下一步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捋清职责,联合属地执法局对社区和物业公司进行普法,加强社区的监管,这么长时间没有发现,不单是镇里有责任,区里也有责任,巡查监管是有缺失的。
记者:出现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张振军:第一步进行核量以后,首先要制止违法行为,通知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第二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树木进行核准,第三步要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涉及有利益交换,会移交相关的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