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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拳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昨日,市公安局通报典型案例,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主动劝阻、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男子大量“囤货” 涉嫌非法经营罪

公安静海分局中旺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走访中发现,辖区某工厂内存放了各类烟花爆竹1100余箱。经查,中旺镇村民刘某某(男,50岁)为牟利,从外省大量购买烟花爆竹,并在静海区内出售,交易金额达3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决定对刘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被拘留

公安静海分局西翟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检查中发现,西翟庄镇人杜某某(男,39岁)在其驾驶的车辆中存放烟花爆竹30箱。公安机关决定对杜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重点围绕涉烟花爆竹的售卖、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常态化打击治理行动,重拳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消除辖区安全隐患。(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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