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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天津市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治理行动

按照市公安局打击整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百日行动的总体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重点围绕涉烟花爆竹的售卖、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常态化打击治理行动。

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安全”的工作理念,采取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加强禁燃禁放宣传引导工作,保持严查严管不放松,同时重拳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近日,公安静海分局连续破获多起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

男子大量“囤货”,涉嫌非法经营罪

1月8日,静海分局中旺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走访中发现,辖区某工厂内存放有各类烟花爆竹1100余箱。经查,中旺镇村民刘某某(男,50岁)为牟利,从外省大量购买烟花爆竹,并在静海区内出售,交易金额达30余万。

经讯问,刘某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决定对刘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被拘留

1月21日,静海分局西翟庄派出所民警巡逻检查中发现,西翟庄镇人杜某某(男,39岁)在其驾驶的车辆中存放有烟花爆竹30箱。公安机关决定对杜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春节临近,公安机关将继续联合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禁燃禁放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主动劝阻、监督他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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